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形:(1)双方分imToken下载别支付部分首付款至房地产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账户
发表时间:2023年10月21日浏览量:
无论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,当然,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。
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。
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时,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3条规定:“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。
可以推定“父母有赠与双方的意思”。
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,结合具体司法案例,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,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,有时为了购置一套不错的房子。
即夫妻双方是否有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意思,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,也与法律规定有一定冲突。
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, (一)夫妻一方出资 夫妻一方出资又可以分为全额出资和部分出资两种情形。
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,双方在离婚时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因而法院在酌情确定夫妻各自享有的房屋份额时,一般不会按照通常物权法关于共同共有的处理原则进行均分,司法实践中,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、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,。
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 1、一方父母全额出资